領
藥
規
則
及
說
明
藥
規
則
及
說
明
- 無法預約當日領藥
- 最長可預約天數為 30 天
- 每日於下午5點截止預約及更改隔日領藥
- 提醒您預約之藥品僅【保留當日】,請記得來院領藥。超過當日後視同作廢,需重新預約領藥或是直接前往櫃檯批價領藥
- 領藥時間:週一至週五,早上 9 點半至晚上 9 點半,六日無提供服務
- 至藥局櫃檯領藥時務必出示連續處方箋及健保卡
- 有任何藥物使用/預約疑問,請直接與本院藥局聯絡 (聯絡電話 04-3611-3600)
備註:預約領藥未到記一次,紀錄三次以上者,於8週(56天)內無法使用預約功能,請改以現場批價櫃檯過卡並依燈號進行排隊領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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